法援败诉(法律援助败诉对律师影响)
□ 何勇海
最近的小学离家仅330米,孩子却得到离家1.29公里的小学就学,南京市民顾先生以违背“就近入学”原则为由将南京建邺区教育局告上法院。近日,法院当庭作出终审宣判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此前顾某已两次与建邺区教育局对簿公堂。(3月22日澎湃新闻、《新华日报》)
法院多次驳回顾先生的上诉,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:由于目前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、适龄儿童及学校分布不均匀、街区形状不规则等因素,教育部门提倡的“就近入学”,并不意味着“直线距离最近入学”。对顾某而言,其户籍地至1.29公里外那所小学的实际距离,虽非直线距离最近,但亦非过远。法院这种说法,显然与老百姓对“就近入学”的朴素理解——离家直线距离最近,出入很大,不理解也在情理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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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19